佛山陶瓷网新闻资讯外贸知识出口业务 务必慎用记名提单
 

出口业务 务必慎用记名提单

   日期:2007年8月20日        整理:佛山陶瓷网

【 www.FsTaoci.Com 】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提单具有的物权凭证的法律功能,出口方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有效控制和支配提单项下的货物的物权,以确保收取货款,这一点不论是通过信用证(L/C)方式、凭单付款(D/P)方式还是放单前电汇(即所谓的“前T/T”)的方式进行收款都是极为重要的。但是对于记名提单,这种作法却并非万无一失的,而且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前些时间有两个案例引起了法律界的极大关注,对于那些抱持记名提单是物权凭证观点的进出口公司更是敲醒了警钟。一个案例是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江苏轻工诉江苏环球及美国博联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另一个案例是广州海事法院审理的江门市金易公司诉以色列以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这两个案件的共同点是承运人都签发了记名提单并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放给了记名的收货人,托运人因未能收回货款而起诉。两个法院分别适用了美国法律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法律进行判决,却都驳回了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货款损失的诉讼请求。

这两个案例再次引发了海商法界争论已久的话题,那就是,记名提单是否物权凭证?这个问题对于进出口公司而言就是,记名提单的承运人能否不凭正本提单而将货物放给记名的收货人?

应该说,各国法律对于记名提单的法律性质的规定是很不一样的。我国的《海商法》虽然移植了国际海事立法的最新成就,但是对于记名提单的法律性质的规定却并不明确。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有些人据此认为我国《海商法》是确认记名提单的物权凭证效力的,承运人对于记名提单也应凭正本提单放货。但《海商法》第七十九条又明确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因此又有人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具有流通转让性,而流通转让性正是物权凭证的一个重要特征,所以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承运人无需凭正本提单就可以将货放给记名的收货人。在学术界,两种观点的支持者都大有人在,并且也都从各自的角度对《海商法》进行了阐释。但从司法实践看,司法界似乎更倾向于记名提单仍然是物权凭证的观点。这从以往大量适用中国《海商法》进行判决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在这些案例中多数判决结果都是判令记名提单的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的。这也给许多进出口公司甚至法律工作者造成这样的一种印象,那就是,中国法律对于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是有定论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在2002年10月25日武汉大学举办的“国际法与全球化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万鄂湘教授作题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国际法问题”的报告,在报告中万院长将“记名提单与无单放货问题”作为入世后急需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的八大问题之一提了出来,指出由于我国《海商法》没有关于记名提单的法律性质的规定,在我国涉外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无单放货的法律问题。这就从司法界的最高层发出了这样的一种声音,即,关于记名提单的法律性质在我国是没有定论的。这除了将引发学术界和立法界对该问题的关注外,对于那些笃信记名提单是物权凭证的人们来说也是一种警醒。

本文分页: [ 1 ]   [ 2 ]  [ 3 ] 

本文章内容仅供交流和参考,佛山陶瓷网[ www.FsTaoci.Com ]搜集整理行业相关公开资讯信息和知识,我们对文章内容真实、完整和公正性不能作任何的承诺和保证。谢谢支持。

全部"外贸知识"文章
上一条:> 怎样促成签单?
下一条:> 工业陶瓷常用材料有关技术参数说明
        > 骨瓷介绍
        > 陶瓷阀芯   金豪瓷砖   陶瓷工艺   陶瓷公司   子帅瓷砖   陶瓷卖场  
佛山陶瓷网   收藏到收藏夹 设为首页 佛山陶瓷网新闻资讯中心,每日更新行业最新最全资讯,企业新闻、企业最新发展以及产品销售动态。把握信息,把握佛山陶瓷网,把握行业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