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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材将被罚4%工程款

   日期:2008年3月2日        整理:佛山陶瓷网

【 www.FsTaoci.Com 】北京市建委8日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显示,施工单位被检查出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将被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至4%罚款。按照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设工程材料,要处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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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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