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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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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年7月26日 整理:佛山瓷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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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FsTaoci.Com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含市辖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并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第五条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私有房屋建设的规划控制 第六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请私有房屋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性质、景观控制、建设现状、宅基地状况、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是否允许建设。 第七条私有房屋的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 第八条根据下列原则,按城市规划要求对私有房屋建设进行控制: (一)近期已列入城市改造或开发并发布拆迁公告的区域,不允许进行私有房屋建设; 本文分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搜瓷砖更多一手货源: 瓷砖 工程瓷砖 抛光砖 外墙砖 佛山特价砖 本文章内容仅供交流和参考,佛山陶瓷网[ www.FsTaoci.Com ]搜集整理行业相关公开资讯信息和知识,我们对文章内容真实、完整和公正性不能作任何的承诺和保证。谢谢支持。 上一条:> 镇江市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公开招标投标试行办法 下一条:>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 >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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